CHFP理财规划师执业能力等级认证考试特设考场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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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2-01 14:54作者:秘书处网址:http://www.chfp.org

CHFP理财规划师执业能力等级认证考试特设考场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严格考试工作管理环节,保证考试质量,维护资格考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满足合作伙伴的个性化需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   具体标准

第一条   特设考场仅CHFP理财规划师、CHPP养老规划师、PTP个税规划师、医康养规划师资格课程考试申请。

第二条   申请特设考场需要提前30天并按照要求填写《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资格项目增设临时考场申请表》申请,通过审批后可增设特设考场。

第三条   单个考场考生人数不得低于50人考次。

第四条   特设考场申请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考试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可以提前申请,但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正式考试前十个自然日。

   第三章   学习要求

第五条   特设考场设立考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项目执行单位及合作单位各指定一名考务负责人。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项目考务负责人负责统筹特设考场整体考务工作。

第六条   双方协商定制学习计划,最大程度提高学习效率,保障学习效果。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本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管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CICE项目执行单位。